老年再婚夫妻,婚后老宅拆迁是否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甲乙双方系老年再婚夫妻,双方子女都已成年。婚后女方娘家祖先留下来的宅基地拆迁,安置了一套安置房,置换安置房补缴的5万元差额款是由男方出资。现该安置房要办理房产证,女方只登记自己的名字。请问:1、该安置房是否属于婚后共有财产?2、女方要求男方签一份放弃产权的协议,这份协议是否有效?
2014-12-22 16:45 sharon……(福建-福州) 已有 11 位律师回答
1 郝廷玉律师 电话:15803118507 2014-12-22 16:58
属于共同财产
有效
有效
2 王林律师 电话:13463270151 2014-12-22 17:07
你好,属于个人财产,协议有效
3 陈宇律师 电话:13774573086 2014-12-22 17:20
还是协议写一份,比较保险。我是本地律师,具体你可以联系我面谈。
4 110网律师 2014-12-22 16:59
本身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是否写协议影响不大。
5 110网律师 2014-12-22 17:14
属于个人财产.
6 110网律师 2014-12-22 21:24
属于个人财产.建议委托律师代书协议,福州林鸿传律师,
7 110网律师 2014-12-22 21:52
不属于共有
8 110网律师 2014-12-22 22:09
属于共同财产
9 110网律师 2014-12-22 22:43
1.要看拆迁项目,如果有属于男方的份额,那么是有要求财产的基础的。
10 110网律师 2014-12-23 08:31
是个人财产,协议有效。
11 陈雄志律师 2014-12-23 09:22
属于你的个人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