否可以向学校提起法律诉讼? 我女儿得了尿毒症,原因:我女儿在我县一所职业中学读高中,今年10月10日,我女儿和本班同学们一起为学校搬图书,从一栋楼五层搬下,然后搬到另一栋五层之上,在搬运过程中,我女儿脸色惨白,喘不上气来,之后,腿、脸出现浮肿,后在医院检查,患尿毒症终末期。可能我女儿在为学校搬书之前已经患有此病,但是,经过这次搬书,使得病情加重,请问我是否可以向学校提起法律诉讼?
2010-12-27 15:18 hKF1475(河北)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12-27 15:26
虽然您没有透露您女儿的年龄,但是根据您的描述,读高中应该是在15—18岁之间,如果是这样的话,根据侵权责任法,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人身受到损害的,学校有过错的,学校才承担责任。因此,您必须举证学校对您女儿尿毒症的加重存在过错,但是我个人认为,学校的责任很小。
2 110网律师 2010-12-27 15:32
不可以。应该及时想办法为女儿治疗才对。
3 2010-12-27 16:34
学校的责任很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