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问题求助 我经人介绍认识了某女,因我当地征地,我提出先办理结婚手续,女方提出给2W礼金,我付了礼金并办理了结婚手续,但未共同生活,事后女方提出离婚,如果这样我能要求女方返还礼金吗?我这种情况是否适合婚姻法解释2第十条?望热心律师解答
2010-12-27 14:24 hzb141……(贵州-毕节)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李同红律师 电话:13801026893 2010年12月27日 15时05分
您好,未共同生活的话可以要求返还彩礼,找你居住地邻居证明你半年未在此居住,并找市内他居委会人员作证,或者证明你不能进卧室即可证明无共同生活。
2 110网律师 2010-12-27 14:38
可以要求返还。
3 110网律师 2010-12-27 14:50
可以要求返还,婚姻法解释规定:办理结婚登记后没有共同生活的,可以要求返还礼金,但是必须以离婚为条件
4 110网律师 2010-12-27 16:13
未共同生活,可以要求返还。
5 2010-12-27 16:45
可以要求返还礼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