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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 劳动纠纷
人身损害 劳动纠纷 2010年12月6日上午9点50分左右在制衣厂4楼版房正常工作时,我在烫台工作的时候,张某走到我身边说:我要用一会烫台,我就回答说:手头上有很多工序要烫,那边有空烫台,你到那边烫下。他说:他要烫一会,就开始放下东西在那烫,我没回话,就把所有东西搬去另外一张烫台上座下来工作。然后他隔着两米远的烫台,他跟我说,你不要惹到我,再重复了说一遍,我就回了一句,怎么惹到你了。他就说,有本事下班解决问题,我就说:上班的事上班解决。然后他啪了一下烫台说:我从来不打女人,之后我就被他从后面用左手按倒在烫台上。用右手打我头部4拳,然后旁边的同事(阿姨)看到了把他拉开,我起身随手拿着烫台上的烫斗正要甩过去的时候。被同事挡住了我,并抓住了我的手。把熨斗拿了下来,我就喊打人啦,我要去医院做检查。并且到厂长办公室告诉厂长我被打了,主管正好也在办公室,厂长就叫主管去现场了解情况。我就跟在主管后面。张某继续在烫台上工作,约10几分钟后觉得头晕眼花,抽痉并颤抖,四肢无力后倒下,被同事领导发现立即由公司司机开车送入附近鱼窝头医院(大同分院)急救住院治疗。请问这是不是工伤?厂里有没有责任?张某跑了现在厂里把我掉到不好的工作岗位上合理吗?
2010-12-27 14:15 阿了(广东-广州)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年12月29日 13时19分
属于工伤,可要求工厂按工伤管理条例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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