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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撞机动车,应该怎么处理
电动车撞机动车,应该怎么处理 我驾驶机动车在最左侧直行,在可转弯处打左转灯准备左转。这时一辆电动车在机动车道最左侧高速冲上来,撞到我的机动车前轮位置,幸好我车速够慢,人倒地牙齿有松动流血,电动车前车轮变形,我的车有撞凹一点。我赶紧让朋友送他去医院,我报交警。人检查后就是牙齿松动,医生建议靠牙齿修复功能自己修复,伤者要求换牙,费用3000块,医生说做不了,给轰出来,然后伤者要求我赔3000块,我没理会。请问:1.谁的责任大?2.交警提议赔1000块私了,伤者不同意,最后磨到1300,合理吗(在医院已花检查和医药费500多)?3.如果我不同意协商,交警要拖车吗?后面要交拖车费和扣车费吗?多少钱一天?多久可以将车提回来?我修车伤者应该要赔一部分钱吧(当时交警口头给我说责任各打50大板)4.最重要的,以后类似的事情怎么处理合适?
2014-12-22 10:02 nancfe……(广东-深圳)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4-12-22 10:08
这是可以诉讼解决的
2 张  静律师  2014-12-22 10:18
因工受伤待遇:属于工伤的,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7级26个月,8级20个月,9级14个月,10级8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7级10个月,8级8个月,9级6个月,10级4个月。
3 110网律师  2014-12-22 14:32
起诉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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