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的问题 我于10年8月26号被一个父子全身捅了10刀,因为大家都是同行,而且是隔壁的,于那天下午他王英(儿子,已满18岁)来打我姐夫,我冲出去劝架,被钱建新(父亲)忽然上来抱住,王英捅玩我姐夫一刀,快速跑到我后面连捅我十刀,我当场坐骨神经被捅断,送去医院抢救。事后一个月当地派出所才开录口供,现在王英(儿子)已被网上追逃,其父亲现在还在店里偷偷摸摸的出现,我去问派出所的人为什么不抓他父亲,派出所说即使抓了,24小时也要被抓的,这种说法对吗?我认为我的伤是他们父子两人共同造成的,不被他抓住,我可能会躲闪掉,所以他们父子犯罪相当,不知道我的这种想法对不对?对于派出所不抓他父亲,我能有什么办法?我怀疑他家肯定疏通过关系,因为他们是当地人,我是外地人!希望能有个律师详细帮我解答,还有人抓不到,我可以起诉他家,要求他家赔付民事责任吗?至少他母亲还在开店!我需要个好律师帮我出好主意!
2010-12-27 09:06 pan917……(陕西-西安)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康治斌律师 电话:13891879542 2010年12月27日 12时06分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如果伤情鉴定为轻伤以上(包括轻伤),对方以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公安机关立案后,你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当然你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3,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残疾赔偿金,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后续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营养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财产损失赔偿费等。
4,根据你所说的案情,他父亲属于故意伤害罪共犯,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1,如果伤情鉴定为轻伤以上(包括轻伤),对方以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公安机关立案后,你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当然你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3,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残疾赔偿金,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后续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营养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财产损失赔偿费等。
4,根据你所说的案情,他父亲属于故意伤害罪共犯,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2 朱学田律师 电话:15552997888 2010-12-27 09:05
建议委托律师,介入此案
3 超级账号5律师 2010-12-27 10:06
这案情,需要律师提供帮助,介入督促解决。
4 超级账号5律师 2010-12-27 12:51
当面咨询律师给你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