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后子女如何抚养,二:是否受什么精神(年龄)补偿费?三:过来的钱财能否讨回算个数 我俩1994结婚至今现已有三个小孩,大的已有18岁,老二已有14岁,老三已有8岁。为了家庭我长期在外务工以每月3000千元不等汇款回家,家里又有土地补偿款人每月220元钱,这些钱我从来没有过问过。至今已经过去十多年了。现又出资10万元钱与人合资在县城开一家汽车美容,加上刚买一辆三轮车给我妻子在县城搭客,现在家里闹到不可合地步,要离婚我该什么办?
2014-12-20 14:07 136919……(广东-广州)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4-12-20 14:12
这是可以先收集证据诉讼的
2 蒋艳超律师 电话:13720286680 2014-12-20 15:50
争取抚养权
3 刘振海律师 2014-12-20 14:47
财产平分,争取抚养权
4 杨俊圣律师 2014-12-20 15:44
可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夫妻共同财产,一般一人一半。
5 110网律师 2014-12-20 20:20
争小孩抚养权,夫妻共同财产平等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