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面转让协议 我于今年3月份租了一门面房,因有事在合同期内(电话告知房东,房东当时在外地)于6月转让给李某,房东回来后李某未予房东签订新的租房合同仍继续用我的租房合同,房东多次找他重新签订合同无果后,与我签订原租房合同作废的协议,现在房东要收回门面,李某要求我赔偿他的经济损失,我需要陪吗?
2010-12-26 16:46 loi(北京-西城区)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李同红律师 2010-12-26 17:52
您好,房屋转租需经过出租人的同意,未经同意转租的,房东有权解除合同,但您跟次承租人的合同仍然有效,您需承担违约责任。
2 孙新律师 2010-12-26 17:56
你好:
经过房东同意的转租合同合法有效,关键是证据。
经过房东同意的转租合同合法有效,关键是证据。
3 赵亮律师 2010-12-26 18:32
应该不需要赔偿,李某有过错。但需要有证据证明他拒绝与房东签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