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起诉问题 我和老公分居三个多月了,几乎天天吵架。导致了两人感情的破裂,现在吵着要离婚,但是男方不同意签字,我又一个人生活在广西,老公一直在广东。如果我要起诉离婚的话,我是不是要回到广东才能做起诉?在广西起诉不到的是吗?
2014-12-19 16:09 ling..……(广西-南宁)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王丽媛律师 2014-12-19 16:37
您好,夫妻双方感情完全破裂的情况可以协议离婚,协商一致的可到双方任何一方户籍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律师可以协助制作离婚协议);协议不成的,任何一方都可以向对方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经常居住地证明一般为一年以上有效期内的居住证,也可以在居委会开具居住证明。
2 陈祖权律师 2014-12-19 17:58
要看他的住所地是在哪里的
3 陈晓云律师 2014-12-19 18:30
向对方所在地法院起诉,需要提交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
他户口在广西的你可在广西起诉。
他户口在广西的你可在广西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