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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抚养权问题
子女抚养权问题 我一朋友的同事,2008年和他老公在法院协议离的婚,孩子当时一岁判给男方抚养,不过她一直以来都没有付过抚养费,只是偶尔买点东西给小孩,她离婚后又再婚了,现在她想把孩子的抚养权要回来,请问律师,她能要回来吗,
2014-12-19 00:19 Miss阳(广东)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江珍来律师  2014-12-19 07:49
孩子由谁抚养这得看哪一方的抚养对孩子的成长更有利,法院确定抚养权时会综合考虑孩子现在的生活状态、双方的工作收入以及其他因素等,一般两周岁以下的孩子由女方抚养,十周岁以上的还要听取孩子的意见。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支付抚养费,一般为月收入的20%—30%
2 陈晓云律师  2014-12-19 09:53
有权要求变更,无法协商的,提交法院处理,由法院依法判决。
法院将按有利于孩子成长原则确定孩子抚养权归属。但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有权探视并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标准,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其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无固定收入的,由法院根据孩子实际支出、当地的生活水平及双方经济状况综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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