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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死者的亲属,死者于2014年十1月2十6日到山东省招远市东曲矿区打工
你好,我是死者的亲属,死者于2014年十1月2十6日到山东省招远市东曲矿区打工 你好,我是死者的亲属,死者于2014年十1月2十6日到山东省招远市东曲矿区打工,老板买了保险,办了上岗证,签了协议,由于下班晚点没有车辆接送,自己骑车电动车回家,到了半路摔伤,送进医院治疗了6天死亡,请我老板该承担责任吗
2014-12-18 13:02 短信用户(贵州-毕节)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高志博律师  电话:18686729300  2014-12-18 13:03
你好,可申请工伤认定、
2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4-12-18 13:06
这是要承担过错赔偿的
3 王远义律师  2014-12-18 13:17
不属于工伤
4 唐金贤律师  2014-12-18 13:38
如在下班途中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5 110网律师  2014-12-18 14:17
你好,我是贵州省毕节市律师王义。死者如实上下班过程中造成的交通事故且不承担主要责任的,不仅可以要求工伤赔偿,也还可以要求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肇事车投保的保险公司、车主及相关驾驶人员及死者工作的公司都有很可能承担赔偿责任。我的电话一八二三零九三六六二二。
6 唐羽生律师  2014-12-19 17:39
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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