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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是否是遗产分割的唯一凭据?
遗嘱是否是遗产分割的唯一凭据? 遗产当然是老人的真实意愿,但是老人的真实意愿不一定就公平,有的老人就偏心,儿女有什么办法,明明是大儿子照顾他多一些,他偏说小儿子好,如果有充足的证据证明老人生前确实是大儿子照顾的多很多,是否可以更改对大儿子不利的遗嘱?法庭是否有这个权利?
2009-04-10 20:16 LLL336……(辽宁)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09年04月10日 20时30分
只要是老人真实意思的反映,该遗嘱就应当执行,即使不公平,法庭也无权更改。
2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09-04-10 21:50
遗嘱属于单方的法律行为,不适用公平原则处理。
3 110网律师  2009-04-11 11:20
继承分两种一种是法定继承,一种是遗嘱继续,如果老人在生前已立下遗嘱,老人的法定继承人就必须要遵守,赡养老人是做儿女的法定义务,除非你有证据证明老人的遗嘱不真实或是在意思反映不真实的情况下所立,否则只能尊重老人生前所立遗嘱
4 孙光泽律师  2009-04-11 11:22
如果遗嘱是有效的,就应当按照遗嘱处理。
法院不能根据谁尽的义务多而变更遗嘱,只能认定遗嘱是否有效。尽义务多少不是认定遗嘱是否有效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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