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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09年十月4号,我生小女儿开始到现在他没做到过1个父亲应尽的责任
在2009年十月4号,我生小女儿开始到现在他没做到过1个父亲应尽的责任 在2009年十月4号,我生小女儿开始到现在他没做到过1个父亲应尽的责任,头两年偶尔还回家1下,从2012年农历3月2十4走后到现在是不闻不问的,关于协议离婚扶养小孩问题可能会有异议,我不想我和父母1起带大的孩子(我儿子十2岁,女儿5岁)给他。如果双方都不同意我该怎么做?
2014-12-16 09:50 短信用户(江西-萍乡)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4-12-16 09:51
这是可以诉讼解决的
2 110网律师  2014-12-16 09:53
您好,您可以去法院起诉。
3 陈晓云律师  2014-12-16 14:05
向对方所在地法院起诉,需要提交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
法院将按有利于孩子成长原则确定孩子抚养权归属。但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有权探视并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标准,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其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无固定收入的,由法院根据孩子实际支出、当地的生活水平及双方经济状况综合认定。
4 110网律师  2014-12-18 10:57
你好,你可以起诉要求离婚和小孩的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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