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纠纷 本人是一名学生甲,在另外一名学生乙那里租了一个房屋的单间750元/月,乙不是房东,也没有让我与房东取得联系。乙跟我签的条子上说:“今收到甲定金1000元,开学起租,到2015年1月份”。这不12月份了嘛,我就没有交房租,认为可以拿定金抵。但是乙中旬找我要房租,说我拖欠了,并要求我交滞纳金(合同上只写明“不得逾期”并没有说明逾期后会如何处理)。我现在1月1日想要退房,我该怎么处理? 是先该把本月的房租交齐,然后1月份向乙要取定金,还是无需交本月房租,直接到月底让其退还250元呢?这样我算不算违约? (乙跟房东签的合同是到1月30日,跟我的合同没有说清楚。)
2014-12-15 23:36 LUOLA6……(湖北-武汉)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4年12月16日 14时26分
那个1000应该是押金才对,这个可以跟对方协商,按照法律程序肯定是交了租金退房的时候拿回押金,也可以采取你说的方式。关键看哪种方式可以方便自己拿回钱。
2 110网律师 2014-12-15 23:48
是违约
3 李丹律师 2014-12-16 09:35
属于违约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