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福建的1家纺织厂工作,当我工作了1年04个月,因家里小孩上学需要我回家 我在福建的1家纺织厂工作,当我工作了1年04个月,因家里小孩上学需要我回家,我正式向该厂提出辞工申请,可现在都快半年了,我的辞工仍然没有得到申批。请问在此情况下我是否有权拒绝此厂给我安排的任何工作,并要求此厂马上给我结算工资?我是否可以向此厂提出经济赔偿?
2014-12-14 09:22 短信用户(福建-福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4-12-14 10:09
你好,可以直接提前一个月向厂里提出书面辞职,时间一到自己走人,如果单位拒付工资,可以向当地的劳动局投诉处理,福州林鸿传律师
2 陈晓云律师 2014-12-14 10:40
一般情况下提前30天辞职并无经济补偿,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可随时通知单位辞职并要求经济补偿。
有权结清工资有争议的,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有权结清工资有争议的,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