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意将人撞到,已经治愈,我是否还要进行赔偿? 几个小孩16岁,在放学途中嘻戏打闹,将人(一个小孩)撞到,头上一个包,已经将其救治出院(治疗费用我已出了),出院后其家属要求赔偿(营养费,误工费,交通费,陪护费),其要求是否合理,我是否还要进行赔偿?非常感谢您帮我解答!!!
2014-12-13 17:48 hjkk(贵州-贵阳)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朱君秀律师 2014-12-13 17:58
答:各自承担不超过百分之五十的责任。
2 陈汝文律师 2014-12-13 18:02
您好,依据巜侵权责任法》的规定,上述项目在赔偿范围。
3 唐羽生律师 2014-12-16 14:17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起诉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