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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儿子儿媳离婚,其共同居住房产分割的咨询!
关于儿子儿媳离婚,其共同居住房产分割的咨询! 儿子在婚前就一直与我夫妇居住,2006年结婚后儿媳搬入一家4口共同居住,其间一家4口生活开支均由我夫妇出钱。

2009年以儿子名义购买房产一套,购房装修期间,我夫妇共计投入15.5万元(房产及装修总价96万,含40万元贷款),随后一家5口(添一小孩)搬入新房居住,各类生活费用同样由我老两口开支。

2013年低,儿子儿媳离婚,要求平均分割房产。我夫妇以房产共有人的身份向法院提交申请,请求就房产问题进行三方协商或暂不予分割,但法院未予理睬,要求我3日内马上另行立案处理,否则将以儿子儿媳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判决。就以上情况,咨询律师我该如何处理?
2014-12-13 14:05 ufuf(贵州-遵义)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熊树刚律师  2014-12-13 14:07
你好,要及时维权。
2 110网律师  2014-12-13 14:19
房子应属于三方共有,可以要求按份额分割
3 王晓红律师  2014-12-13 15:21
可提出异议按份分割。
4 唐羽生律师  2014-12-16 14:15
你可以另行提起诉讼要求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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