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不想离婚 他并不喜欢我,却引诱我与其发生了关系。天意难为,就这一次我就意外怀孕了,由于身体原因我只能生下孩子。在父母的要求下我们领了结婚证。可是刚结婚他就后悔了,想跟我离婚,在我怀孕期间他从不尽丈夫的责任,也不想要这个孩子,甚至不在我面前出现,偶尔打电话只是催我离婚。现在扬言任凭我去告,他没钱也不会管这个孩子,只等孩子生下来他就起诉离婚。我现在该怎么办?我不想离婚,不想让孩子没父亲。能有什么有效的解决方法吗?如果实在没办法不得不离婚的话,法院会判给孩子多少抚养费啊.补充:他好象一直有个女朋友
2010-12-24 17:09 253700……(陕西-西安)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超级账号5律师 电话:1 2010年12月24日 19时21分
是否离婚由你自己选择,至于孩子的抚养费,要根据男方的收入来定,一般是不超过其工资收入的30%。更详细解答欢迎电话免费咨询
2 康治斌律师 2010-12-24 17:27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法院判决离婚的唯一依据就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不管对方是否同意,任何人都有离婚自由,这是宪法赋予的权利,任何人无权干涉;
2,《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3,上述期满后,男方可以随时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婚姻关系,除有特殊情况,比如家庭暴力,分居满两年等,法院第一次起诉,不会判决离婚,间隔六个月后,男方二次起诉时,法院才会考虑判结离婚,不管你是否同意,同时对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一并作出判决。
3,关于孩子的抚养权,法院会综合考虑夫妻双方的各自条件和实际情况,从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出发判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不满两周岁,处于哺乳期的孩子,原则上归女方抚养。从你所说的情况来看,抚养权归你的可能性很大。
4,法律规定,抚养费最高为男方月总收入的20%或30%。
5,如果男方有婚外情,男方属于过错方,离婚时,你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1,法院判决离婚的唯一依据就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不管对方是否同意,任何人都有离婚自由,这是宪法赋予的权利,任何人无权干涉;
2,《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3,上述期满后,男方可以随时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婚姻关系,除有特殊情况,比如家庭暴力,分居满两年等,法院第一次起诉,不会判决离婚,间隔六个月后,男方二次起诉时,法院才会考虑判结离婚,不管你是否同意,同时对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一并作出判决。
3,关于孩子的抚养权,法院会综合考虑夫妻双方的各自条件和实际情况,从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出发判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不满两周岁,处于哺乳期的孩子,原则上归女方抚养。从你所说的情况来看,抚养权归你的可能性很大。
4,法律规定,抚养费最高为男方月总收入的20%或30%。
5,如果男方有婚外情,男方属于过错方,离婚时,你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3 李同红律师 2010-12-24 18:30
您好,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离婚的话哺乳期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费按照按照男方工资的20-30%计算,没固定收入的话可以根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平均收入的20-30%计算,另外您掌握他与第三者同居的证据的话还可以获得离婚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