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案后被公安分局确立为刑事案件随后又被证据不足释放了嫌疑人 我报案有人诈骗我8500元,有手机录音短信为证。派出所受理后对我说证据不足去法院看看吧。我投诉到督查后督查对我说人家警官没有一点瑕疵只是证据需要补充派出所会再找你核实的。派出所对我说嫌疑人不承认,那么手机短信和录音不能为证据吗?还需要什么方法解决这件事情?
2014-12-12 18:56 周健9000(北京)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北京石建伟律师团队律师 2014-12-12 19:03
可以的,如需帮助来电咨询。
2 孙新律师 2014-12-12 19:11
可以向法院起诉维权的,如需帮助可以来电详谈。
3 徐卫东律师 2014-12-12 19:37
你好,这是可以去法院起诉的
4 朱孟喜律师 2014-12-12 20:00
短信 录音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没有问题。缺什么再找 积极维权
5 怀向阳律师 2014-12-12 21:16
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
6 李建成律师 2014-12-12 21:21
您好,可以作为证据。
7 孙新律师 2014-12-12 23:19
可以向法院起诉维权的
8 赵江涛律师 2014-12-13 15:31
可以去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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