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问题 父母去世了,留下一套房子,这个房子一直由我这个儿子居住,住了几十年了,但我的户口不在这里,在别处的房子上,别处房子是出租给别人的,所以一直住在父母的房子里,而我三个妹妹的户口都在这里,但不住在这里,属于空挂户口。后来我再婚,领证一年多了,我是上海人,我老婆是外来媳,户口没上来,我就和我老婆,还有她的女儿三个人一起住在这里了,想问一下,拆迁时我们户口都不在这里能有什么补偿?能有安置房吗?还是只能获得房产四分之一的货币补偿?还是只有三个妹妹户口在这里才能有房子安置和货币补偿?
2010-12-24 13:50 fghwmu(上海)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电话:13180101358 2011年01月05日 13时02分
拆迁补偿的是房屋所有权人,你和你的三个妹妹是该房的所有权人都是有权利获得补偿的,你可以获得最少1/4的补偿,你的妻子儿女不是被安置对象。被拆迁人有权选择货币补偿或是房屋安置补偿,也可是两者的结合,这是被拆迁人的权利拆迁人不可剥夺。
2 宋丽伶律师 2010-12-24 14:02
你们不属于应安置人口,但是因为房子是你父母,补偿你父母的你那份你可以继承。
3 李军律师 2010-12-24 14:51
如果是产权房,你作为继承人之一,自然有权获得动迁补偿份额。
具体补偿方案依据当地补偿政策和标准而定。
具体补偿方案依据当地补偿政策和标准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