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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
离婚案件 您好,因为我家中无男孩,我在家招的入赘女婿。经人介绍认识,半年后结婚。婚前不太了解也没有感情基础。现在结婚马上三年,有一女儿两周岁。因为性格不合、思想观念不同经常吵架。男方脾气暴躁性格很强势。导致婚姻不能继续。男方不同意离婚我准备到法院起诉。请问是否会给叛离呢?女儿是否能归我抚养。还有,今年春天时他的工钱没发,给打的欠条。欠条在我手里,他说他现在要起诉老板。给我要欠条。我能给他吗?会对我的起诉有影响吗?或是分割财产会受影响吗?
2014-12-11 13:05 我要离婚12……(河北-石家庄)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电话:13180101358  2014年12月11日 15时38分
可以协议离婚,协商不成的话可以起诉离婚,男方不同意离婚的话你需要有证据证明你们之间的感情确已破裂,否则很难得到法院的支持,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夫妻之间感情破裂一般在第一次判决中是不会判决你们离婚的。孩子的抚养权一般以有利于孩子的成长为原则,一般是2周岁以下的孩子判给女方,就你的情况判给你的几率是很大的,你可以要求男方支付抚养费。你们夫妻共同财产时需要均分,欠条给他是不会受到影响的。
2 郝廷玉律师  电话:15803118507  2014-12-11 15:18
通常第一次 不一定会判决离婚
可以交给律师办理

如需帮助 点击头像加QQ私聊
3 王林律师  电话:13463270151  2014-12-11 19:59
你好,1、离婚可协议或诉讼离婚。协议离婚在户口所在地做离婚登记,诉讼离婚可在对方户籍所在地法院,对方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可在对方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2、协议离婚由双方就离婚、孩子抚养、财产与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后,到夫或妻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登记离婚。 

3、无法协议离婚的,应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如存在婚姻法第32条规定情形的,属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搜集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 向法院起诉离婚吧 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不参与分割,婚后财产归双方共有,均分,但有过错一方应当不分或者少分财产, 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夫妻一方有过错致使婚姻家庭关系破裂 ,离婚时对无过错的一方所受的损失,有过错的一方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修正后的婚姻法增设了离婚时的损害赔偿制度,因一方的法定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的,另一方依法享有赔偿请求权,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第一,重婚的,第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第三,实施家庭暴力的,第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①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 
②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①确定。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的数额的合理要求。
如果我的答案能给你带来帮助,请点击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疑问,可以进一步咨询。 
4 何翠主任律师  2014-12-11 13:20
1、需要看您的枕骨
2、可以争取
3、属于共同债权
5 梁会朝律师  2014-12-11 18:36
详细咨询可以来电或到律师事务所面谈。
6 孙新律师  2014-12-11 19:43
建议不要把欠条给他,以免他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建议您来律所当面咨询,方便我了解您的详细情况以便给出您最优方案,欢迎来电或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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