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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通过法律手段把孩子要回来抚养
如何通过法律手段把孩子要回来抚养 我是一名孩子的父亲,孩子从出生后,就一直由姥姥、姥爷带,现在已经8岁了。我和孩子妈妈,发现孩子在老人的一味溺爱下,产生了许多坏习惯,我们想把孩子接回来自己抚养,但总也无法做通老人的工作,而且家庭矛盾日益激化,使我们的婚姻也走向了边缘。我想每天直接去学校把孩子接回家,但又怕他们阻拦,或者和我在大庭广众之下抢孩子,或者到我所在单位闹,我应该如何通过法律手段处理这件事?老人不是通情达理那种人,无法通过沟通交流处理。
2014-12-11 11:41 bulibu……(北京) 已有 19 位律师回答
1 李三勇律师  电话:13311076167  2014-12-11 11:45
协商解决,没离婚只能协商,可以来电咨询
2 吴丁亚律师  电话:13552751245  2014-12-11 11:45
可以起诉确定抚养权
3 赵江涛律师  2014-12-11 11:49
协商解决
4 李建成律师  2014-12-11 11:57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诉讼。具体情况和最终处理方式,还需要根据案件详情和证据情况等来确定
5 北京石建伟律师团队律师  2014-12-11 11:58
协商不成可以起诉离婚,如需帮助来电咨询
6 徐卫东律师  2014-12-11 12:11
你好,可以协议离婚,协商不成,起诉离婚。婚姻法确立了解决子女抚养问题的总原则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决定的。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女方生活;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质好一些,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十周岁以上的子女,可以自己选择随母亲或者父亲生活的。 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一般为月工资收入的20%-30%。 一般婚前财产归个人,婚后财产均分的。如果一方有过错,可以要求少分财产。根据《婚姻法》第31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婚姻法》第32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如该项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男女一方单独所负债务,由本人偿还。” 具体可以委托律师办理。可来电咨询或带证据材料面谈。
7 孙新律师  2014-12-11 12:23
如果离婚,可以起诉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吧
8 李同红律师  2014-12-11 12:32
你好,你可以搜集有利于抚养孩子的证据向法院起诉离婚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9 孙新律师  2014-12-11 12:38
无法协商的情况下,可以起诉解决。
10 朱孟喜律师  2014-12-11 12:45
直接起诉。依法争取孩子抚养权。如果能够在起诉的时候将孩子实际的控制。那也就更加把握了
11 110网律师  2014-12-11 12:49
你好,建议起诉确定抚养权。
12 孙新律师  2014-12-11 13:03
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并主张孩子的扶养权。如需帮助可以来电详谈。
13 陈晓云律师  2014-12-11 13:35
父母要回孩子是天经地义的,不行就报警或起诉
14 孙新律师  2014-12-11 13:40
您好,孩子是你们夫妇的,既然你与妻子都不愿意继续由姥姥姥爷带,那你们有权要回孩子的抚养权,协商不成起诉解决。
15 孙新律师  2014-12-11 14:33
你好!离婚时可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但建议最好协商处理,也可以找当地居委会、单位介入调解。
16 怀向阳律师  2014-12-11 14:45
孩子的父母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你们完全有权利要求抚养孩子,无法协商可以直接起诉
17 孙新律师  2014-12-11 16:27
父母才是是孩子的抚养权人,当然可以要求抚养自己的孩子了,跟老人家好好沟通
18 常路律师  2014-12-11 21:19
孩子的抚养权建议男女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孩子的抚养权一般以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判决,如果孩子较小(未满2周岁),一般由母亲抚养,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对方有探视权,同时需要支付抚养费,一般以其实际收入的20%-30%为限,可以要求一次性支付;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19 孙新律师  2014-12-12 10:18
孩子是属于你们夫妻两个的,你们作为父母是有权利要求要回孩子的抚养权,建议你们可以和孩子姥姥姥爷分开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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