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赔偿 因殴打他人被派出所行政拘留十日后,经过行政复议到市公安局,市公安局在9月28日给出的答复是撤销拘留并在60日内重新作出处罚决定,事到如今派出所也没有什么音信,请问辽宁省抚顺市的错误拘留十日行政赔偿。如果行政诉讼能赔偿多少经济呢。还有是名义损失。误工费,等一共能赔偿多少经济呢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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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11 08:41 zjbwzm(辽宁-抚顺)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隋新律师 2014-12-11 09:17
你好,关于赔偿的方式,国家赔偿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第二十八条规定:“处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返还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