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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贷抵押方面的纠纷
房贷抵押方面的纠纷 情况如下:
A把他的房子抵押给B,由于当时B没有办理抵押登记,导致A把房子抵押给C,但是C同样没有办理抵押签证(请把我视为B当事人)。
 有个细节是,A在B,C双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分别在2011年,2013年两次以其房产作抵押,抵押给B,但在2012年期间有抵押给C。(而B借给A的钱也要比C多)
 现在B有3张A从其处写的借条,如今法院要把房产处理掉,请问B能否成立最高额受偿?
2014-12-10 14:56 tang19……(福建-泉州)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4-12-10 15:09
抵押权必须登记才能成立,均不能优先受偿,按比例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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