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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一位经劳务所介绍进一家私人包装厂上班的,不到二个月
你好,我是一位经劳务所介绍进一家私人包装厂上班的,不到二个月 你好,我是一位经劳务所介绍进一家私人包装厂上班的,不到二个月,我上班时被电锯锯断右大指筋,骨头也去一半,老板送我去上海六医接缝好,现近三个月了,还没全好,也不能用力干活,老板也不管了,我该怎么办?
2014-12-10 13:33 ask201……(上海)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吴延刚律师  电话:13009256675  2014-12-10 14:01
如果没有劳动合同,手续向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确认你于包装厂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然后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注意工伤认定需要在一年之内提出,认定为工伤之后,申请伤残等级鉴定,后仲裁要求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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