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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发商无法办理公积金事宜
关于开发商无法办理公积金事宜 买房时售楼员说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交了代办费后由开发商外联部进行代办。签定的合同上约定“于交完首付50天内以贷款方式交余款,如逾期期买受人需交违约金”,但把手续交给代办人后,代办人称手续在公积金中心审批,二个月后才能办理公积金贷款。与开发商称的补充协议里仅有“由开发商代办,买受人手续在规定时间内上交,如因公积金原因无法放款的,不算买受人违约”,并没有“因开发商原因不能办理公积金贷款的,不算买受人违约”,经与售楼员跟代办人沟通,他们一致说这种是开发商原因,不算买受人违约,不用交违约金,但是拒绝再跟买受人签补充协议。
    所以想咨询下:
    1、我这种情况算买受人违约吗?
    2、如果开发商不承认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的事,非要求买受人用商贷怎么办?(有证据可以证明售楼员跟代办人承诺过可用公积金贷款的证据)
2014-12-10 10:04 carol5……(辽宁-沈阳)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陈亮律师  2014-12-10 10:16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

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
2 隋新律师  2014-12-10 10:57
你好,可起诉开发商,要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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