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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纠纷
婚姻纠纷 去年我谈了个对象、年底定了婚。过完年,准备谈结婚的事。可是在婚前同房的时候发现我有勃起障碍,然后经检查可以治愈,完了女房同意继续下去。可是现在她非要提出跟我分手,并且不提在一起时给她花的钱。请你帮我分析下我能要回我的辛苦钱吗?
2014-12-09 17:54 182209……(陕西-商洛)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康治斌律师  2014-12-09 18:15
1,《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2,彩礼返还额度应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综合考虑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长短、给付方的经济状况以及过错责任等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全部或部分返还。宴请费用未实际取得不能返还。恋爱期间为表达感情而馈赠对方的小额财物,属赠与关系,不在彩礼之列,不得请求返还。小额的认定可根据当地的经济状况、当事人的经济能力等条件综合判断。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2 超级账号5律师  2014-12-09 18:16
如果订婚支出了彩礼等财物,可以要求返还。对于恋爱期间的共同支出,难以请求。
3 张勇律师  2014-12-09 19:14
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院起诉解决。
4 超级账号5律师  2014-12-09 19:15
在一起花的钱属于赠与,要回不会得到法律支持,但彩礼原则上要退。
5 110网律师  2014-12-09 21:04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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