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合同纠纷法律咨询
关于第一套房定义的问题
关于第一套房定义的问题 律师您好,我家96年在大连付全款买了普通住宅,是老公名下。
06年在烟台贷款买了普通住宅,一直房贷还款中,是我的名下。
房屋买卖合同写了3年内开发商一定给业主办产权证,可至今因为开发商的原因还没有办理。
来消息这两天要办理产权证,让我们开具大连还有一套房的证明。他们说要证明烟台的房是二套房。
现在的政策分析的话我的烟台的房子应该是一套房(首套房),我是这么认为。首套房贷款结清后再贷算首套房,报纸这么写。
请问,我的烟台的房子是不是一套房。
期待您的答复。
谢谢!
2014-12-08 14:27 haha66……(辽宁-大连)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4-12-08 15:42
应当由房产管理部门核定。
2 110网律师  2014-12-08 14:48
这是可以的
3 隋新律师  2014-12-08 15:00
你好,可以的。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