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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协议时,夫妻双方只有一人签字,此协议是否能撤销
拆迁补偿协议时,夫妻双方只有一人签字,此协议是否能撤销 您好。拆迁补偿协议时,夫妻双方只有一人签字,此协议是否能撤销。
此房之前属于公房,承租人是我父亲,拆迁时转为私房。 拆迁公司补偿对象是我,我父亲,与我母亲三个人。父亲在母亲未知情的情况下与拆迁公司签订了补偿合同,但是三份合同上都是我父亲一人签字的,(在母亲不知情的情况下签的,母亲并没有委托给父亲签字)。现在母亲不同意这份拆迁补偿协议,请问这份协议是否能撤销。
2010-12-23 12:59 s8lady(北京-东城区)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0-12-23 13:06
一般不可以了。
2 孙新律师  2010-12-23 13:11
由户主或房屋承租人签字是可以的,除非该协议显失公平
3 赵亮律师  2010-12-23 13:17
房屋时你们三人共有,你父亲无权处分你和你母亲的份额,该协议可以撤销。
4 李同红律师  2010-12-23 13:26
您好,该协议可以撤销,因为房屋是你、你父亲、你母亲三人共有的,你父亲无权处分你俩的份额。
5 110网律师  2010-12-23 13:41
应由各补偿人签字同意,如果你母亲与你拒绝追认,协议可以撤销。追认后协议有效。
6 孙新律师  2010-12-23 14:06
你们作为被拆迁人,拆迁公司之行为侵犯了你们的权利,你们可以向北京市建委申请裁定!
7 李建成律师  2010-12-23 15:29
可以申请撤销。建议带着相关材料到律所面谈相关事宜。
8 孙新律师  2010-12-23 15:33
不能撤销。既然已经转为私房,产权人是你父亲,拆迁单位看的是证书,如果证书上有你母亲名字,需要征得你母亲同意,如果没有,拆迁人没有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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