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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电动车撞到我的电动车,我打110然后把车拖走。我取车要拖车费50元,两天停车费20元
别人电动车撞到我的电动车,我打110然后把车拖走。我取车要拖车费50元,两天停车费20元 别人电动车撞到我的电动车,我打110然后把车拖走。我取车要拖车费50元,两天停车费20元。国家明文规定国家补,请问这合法吗?
2014-12-08 11:24 短信用户()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4-12-08 11:28
这是不合法的,可以申请仲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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