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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地区参选村委选举问题
山东地区参选村委选举问题 2003年第一胎合法生育一女,2010年不到二胎生育年龄生育一子,因不满30周岁被处罚,2013年6月山东省取消二胎年龄限制,现2014年12月被政府告知当时不到生育年龄超生,取消村委被选举资格,请问合理吗?行政诉讼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2014-12-08 12:09 wwabql……()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曹先坤律师  2014-12-08 12:12
村委会是村民自治组织,政府依法不得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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