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订购合同 本人于2010年11月27号,和一家汽车4s店签订了汽车订购合同,合同注明2010年12月18号之前提车。合同里有一条是“在规定时间内卖方没能交车,由卖方无偿退还所交定金”。但是,我不想退定金,还想继续等车。卖方又说2011年可能涨钱,我咨询您一下,第一:我不退继续等车可不可以。第二:如果车涨价我之前签订的价格还有效吗?是不是我要多付给他涨价的费用呢。
2010-12-23 11:30 松松散散(天津)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0-12-23 12:18
要看具体的证据情况才能确定,建议带材料与律师面谈。
2 齐志龙律师 2010-12-23 12:01
看合同约定的具体情况而定。建议和律师当面咨询。
3 王颙斐律师 2010-12-23 12:18
一般来讲,如果合同能够履行的话,可以要求对方继续履行的。对方收受定金,如果违约的话,是双倍返还定金的。
4 孙新律师 2010-12-23 13:22
一般来说合同是有效的。
5 孙新律师 2010-12-23 15:28
1.关于定金约定显示公平2,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只要合同生效了而且买方无违约行为,不需要承担涨价风险。
6 孙新律师 2010-12-23 16:46
双方正式签定了买卖合同,并明确约定了履行义务的方式,未按期履行的一方,要承担违约责任
7 李玉更律师 2010-12-24 18:53
购车合同是否约定车辆的价格问题,建议带合同当面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