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承包土地侵权,法院不受理 我县法院对村委会侵犯家庭承包土地使用权和补偿份额提起的民事诉讼2010年至今不立案,向中级法院举报后,我县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回复让我先向行政部门行政复议,不服再提起行政诉讼,请问各位律师可行政起诉村民委员会吗?
2014-12-07 12:31 jbff(陕西-榆林)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康治斌律师 电话:13891879542 2014年12月07日 18时14分
村委会侵犯家庭承包土地使用权和补偿份额属于民事侵权,不属于行政诉讼的范围。法院应该受理,必要时,可以向上级法院纪检监察机关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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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孙新律师 2014-12-08 17:18
可以起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