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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男方以车房作为聘礼,都写女方的名字,请问离婚后这些财产需要分割么
婚前男方以车房作为聘礼,都写女方的名字,请问离婚后这些财产需要分割么 婚前男方以车房作为聘礼,都写女方的名字,请问离婚后这些财产需要分割么
2014-12-06 21:41 taobao……(北京-西城区) 已有 14 位律师回答
1 常路律师  2014-12-06 21:42
您好,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不可以分割
2 徐卫东律师  2014-12-06 21:42
你好,一般是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3 110网律师  2014-12-06 21:43
属于女方个人财产。
4 孙新律师  2014-12-06 21:45
婚前财产,不可以分割。
5 朱君秀律师  2014-12-06 21:45
答:只是分割还贷部分。
6 谷友军律师  2014-12-06 21:53
婚后的还贷钱及相应增值部分,需要两个人平分
7 孙新律师  2014-12-07 07:21
一般认定为婚前个人财产。
8 赵江涛律师  2014-12-07 08:16
婚前财产,不可以分割
9 北京石建伟律师团队律师  2014-12-07 10:04
不能分割的,如需帮助来电免费咨询。
10 陈晓云律师  2014-12-07 10:16
已登记并共同生活的,离婚时一般不用退彩礼,但男方能证明因支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除外。
婚后还贷及相应增值为夫妻共有,离婚时共有财产一般平分。
11 申维丰律师  2014-12-07 15:10
你好,一般认定为个人财产。
12 孙新律师  2014-12-08 10:04
您好,车辆婚前购得写的女方名字为女方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男方无权要求分割。房屋若婚前购买是男方名字,则属于男方婚前财产,婚后共同还款部分和增值部分双方可要求分割。
13 孙新律师  2014-12-08 10:52
你好!婚后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通常均分。
14 孙新律师  2014-12-08 11:39
婚前购买写女方的名字是属于女方的个人婚前财产,男方是无权要求分割的,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以及增值部分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男方是可以主张分割其中的一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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