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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车祸受伤事件
公交车祸受伤事件 本人女,21岁,坐公交车时,公交车与前方另一公交相撞,两者为同一公司,没有报警,造成鼻骨骨折,除要求公交公司负责全部医药费之外,还应该具体要求哪些索赔,给予帮助,希望大家伸出援手,谢谢
2014-12-06 19:03 136510……(北京-大兴区)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4-12-06 19:10
这是可以先由交警认定过错,按照过错承担赔偿的
2 孙新律师  2014-12-06 19:08
医药费、营养费、误工费等,建议协商不成诉讼解决 。
3 徐卫东律师  2014-12-06 19:09
你好,可以要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
4 张  静律师  2014-12-06 19:11
 你好,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

 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注意: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以上回复,请采纳并评价。
5 怀向阳律师  2014-12-06 20:42
可以要求的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交通费等时间损失
6 谷友军律师  2014-12-06 21:26
可以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实际损失
7 申维丰律师  2014-12-07 16:03
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实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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