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向咨询一些关于公司房屋租凭的事情 当时双方说定的年房租是6万元,有合同,合同签名是个人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但对方又拟定了另一份假合同,去交税,房租是2万元,合同签名是单位公章.两份合同都是租期5年,现只租了3年,公司就不租了.对方起诉到法院,交的是那份假合同.也就是那份年租金为两万元的.这样的话,我方就反诉对方多收我方钱了.法院就等下次开庭.(可另人觉得有意思的地方是,对方说,他律师是有意上交那份假合同的,目的就是引我方上勾,让我方出庭反诉.)这让我很不解,这样对他们有什么好处呀?请帮分析一下
2009-04-09 09:21 转变(吉林)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09-04-09 11:43
要看具体材料才能确定。
2 110网律师 2009-04-09 14:48
要看对方的诉讼请求是什么,才能确定哪一份合同对对方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