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机动车交通事故,我方全责,对方无明显伤,应赔多少钱 我家小孩12岁,骑自行车放学途中与一28岁骑电动自行车女子追尾,我方全责,对方摔倒,我方为她做了心电图、脑CT,腿部的X光检查,无伤,腿部有擦伤,衣服有破损,当时报警,交通部门将双方的车辆都拖运走了。她要求我们赔3000元,我方不同意,未达成调解,她方将扣留的电动自行车取走,交警不允许我们取走自行车,原因是我方是全责方,要想取车得交1万元的费用,现在对方说要起诉,但是迟迟没有消息。我想咨询我方能否取回自行车,是否需要交费用,另外,像这种情况一般要赔多少钱,有没有赔破损衣服这项。
2014-12-05 22:24 169216……(天津)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4-12-05 22:38
你好:看损失了
2 刘秀章律师 2014-12-06 07:26
需要交保证金,赔偿数要看对方损失及治疗必要性,建议等对方起诉 我的补充: 2014-12-06 07:27
衣服破损属于财产损失,需要鉴定
3 陈晓云律师 2014-12-06 07:32
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营养费、交通费、住宿费,有伤残的还有伤残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及精神损害赔偿。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