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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前夫离婚一个月了,我们要补充一份协议
我与前夫离婚一个月了,我们要补充一份协议 我与前夫离婚了一个月,因我没有能力还房贷和抚养孩子的经济条件,我们要补充一份协议,前夫每月给我和孩子四仟元的房贷和抚养费,六年半后,孩子走前社会,我将卖掉房子还前夫的这些费用,请问这份协议怎么写才能在法律上生效,而且前夫还能每月能定时的给我们钱,不给,我们又怎么样才能通过法律向前夫要这些钱。
2010-12-22 21:32 北风吹cyf(山东-青岛)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年12月23日 00时07分
首先,抚养孩子也是你前夫的法定义务,他应按时支付抚养费。
其次,任何协议都有可能被违反,比如说未按约定定时给钱。这样,你只能起诉解决问题了。当然,具备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书是最好的方式。
2 陈晓云律师  2010-12-22 21:37
1、可以写这样一份协议,并去做公证。
2、如到时不履行公证协议的,可直接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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