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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课间休息时,小学生玩耍发生碰撞,当时并没出现外伤,隔了五天。。。
学校课间休息时,小学生玩耍发生碰撞,当时并没出现外伤,隔了五天。。。 我孩子是8岁的小学生,在上周星期四课间玩耍时(开火车游戏)因为前面的小朋友摔倒,使我的小孩也摔到,同时撞倒一位女同学,那个女同学的头部碰到桌子上,没有外伤,周五女同学照常上课,周六、星期天、这周星期一、星期二都没事,星期三那个女孩子的父母说孩子有问题,后来去医院做了CT检查,没有发现异常,又做了脑电波检查,医生说有可能是癫痫。请问这种情况,我们家长应负责任吗?如果有责任要承担哪方面的?学校有责任吗?
2010-12-22 20:05 fy_xt(陕西-汉中)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康治斌律师  电话:13891879542  2010年12月22日 20时38分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首先到目前为止没有损害事实,当然也就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2,碰撞是碰撞不出癫痫病的,即便有癫痫也与你家孩子无关,你们也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3,如果学校不能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主要赔偿责任;如果学校能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4,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残疾赔偿金,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后续治疗费,护理费,残疾辅助器具费,营养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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