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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购房但房产证上当初只写了男方名字。现在可以加上女方名字么
婚后购房但房产证上当初只写了男方名字。现在可以加上女方名字么 我们是婚后购房当初合同和房产证只写了男方名字,现在要加上女方名字可以么?需要哪些资料和要钱么?
2014-12-05 09:30 ddd213……(四川-成都) 已有 18 位律师回答
1 朱学田律师  电话:15552997888  2014-12-05 09:31
可以的,到房管局申请
2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4-12-05 09:33
这是可以到房管局办理的
3 龙宇涛律师  电话:13018210906  2014-12-05 20:27
您好,可以加名。具体可以咨询房管局。
4 110网律师  2014-12-05 09:34
要到房管局办理,按揭房要经抵押银行同意,
5 超级账号5律师  2014-12-05 09:40
你好,可以的,去房管局办理即可
贾柱律师团队竭诚为您服务,以上回复敬请采纳
6 110网律师  2014-12-05 09:46
可以加女方名字的。
7 110网律师  2014-12-05 09:49
要看你是按揭房还是全款购房,按揭房没有还完贷款不能加
8 张  静律师  2014-12-05 09:58
具体请咨询当地的房产部门
9 何青超律师  2014-12-05 10:12
你好,婚后购买不加名字也是共同财产。
10 都燕果律师  2014-12-05 10:23
可以加上女方的名字,具体事宜你方可以直接咨询房屋管理部门。
11 110网律师  2014-12-05 10:24
是可以加的,具体材料建议咨询当地的房屋管理部门。
12 110网律师  2014-12-05 10:59
项目类别 房屋所有权更正登记
事项依据 《房屋登记办法》(建设部令第168号)
办理对象及范围 办理对象:个人;
范围: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范围内。
提交要件(必备要件)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 
4、婚姻关系证明。
办理流程 1、持应提交要件到总咨询台排号——受理窗口(一楼3-26号窗口)申请办理,符合受理条件的领取房屋登记受理单——在房屋登记受理单指定的时间到一楼27号窗口排号——发证窗口(一楼28-34号窗口)领取缴费通知单——缴费窗口(86-102号窗口)缴费——返回原发证窗口(28-34号窗口)领取房屋所有权证。 2、不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人返回原受理窗口(一楼3-26号)领取退件告知单,按要求备齐要件后,另行申办。
办理时限 2个小时
费用情况 登记费: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元/件
书证费:10元/本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 上午 9:00—12:00;下午13:00—17:00 周末 上午 9:30—12:00;下午13:00—16:00 (城南站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 9:00—12:00;下午13:00—17:00 )
联系电话 86280012 (城南站电话:85150257)

备注:具体事项办理规则以当地房管局为准。
13 110网律师  2014-12-05 11:06
可以的,直接向房产交易中心咨询办理。
14 110网律师  2014-12-05 11:26
建议与开发商协商解决。
15 110网律师  2014-12-05 11:28
你好,如果是全款房,是可以加名字的。具体手续建议咨询房管局。
16 陈晓云律师  2014-12-05 13:54
联系房屋所在地房管局办理
17 李庆标律师  2014-12-05 14:12
没有必要加,总之都夫妻共同财产。
18 刘杰律师  2014-12-05 15:57
可以协商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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