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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写了份协议,需要公证才有效么?
丈夫写了份协议,需要公证才有效么? 你好律师,我丈夫婚前购买了一套房产,分期付款。婚后我一直没有工作在家里带孩子,最近我丈夫给我写了一份协议,内容是如果今后因他的原因向我提出离婚,他将把婚前购买的那套房产赠予我和我儿子。此协议为确保婚姻美满 妻儿生活保障而立的。仅此一份,妻子持有保存。请问这份协议合理么?如何使它生效呢?一定要公正了以后才能生效?不公正协议,如果真的出现了他出轨造成离婚,我拿的这份协议可以有效么??
2010-12-22 17:44 joanne……(陕西-西安)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康治斌律师  电话:13891879542  2010年12月22日 17时54分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该协议有效,不公证也有效,但问题的关键在于公证只是证明该协议的真实性,并不能改变产权关系。而唯一能改变产权关系的只有过户;
    2,根据以上分析,你要想该协议真正落到实处,建议你让你老公将该房产过户到你和孩子名下,只有这样,该协议才能起到你想要的结果。否则,你老公随时可以反悔,法律规定赠与物交付之前,赠与人有权撤销赠与。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2 110网律师  2010-12-22 17:46
协议有效,可以不需要公正。
3 超级账号5律师  2010-12-22 17:54
此份协议的性质是赠与协议,依照我国《合同法》规定在赠予内容实现前都是可以随时撤销的。所以这份协议看着心里比较舒服,但在法律上是有纰漏的。
祝顺利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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