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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医疗纠纷中的赔偿问题
关于医疗纠纷中的赔偿问题 妻子预产期为11月21日,因出现分娩迹象,于11月11日凌晨2时入住医院,11日晚22时30分许,胎儿胎心出现异常,当晚医院值班医生声称胎儿正常,并回宿舍休息,5个小时内未采取任何有效治疗措施,12日凌晨3时30分许,胎儿胎心突然停止,经B超检查后,宣布胎儿死亡,11月13日凌晨胎儿引产。已申请尸检,法医初步口头结论:胎儿本身无相关疾病,死于宫内窒息。妻子自怀孕以来的所有产检均在该医院进行,且结果都正常。我想请问一下,如何计算医院应该承担的赔偿金额?
2014-12-03 16:09 6草上飞6(云南-大理)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4年12月04日 15时24分
医院方面存在一定过错,应当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鉴于本案属于专业医疗纠纷,建议你来电详细咨询后处理。
2 李三勇律师  电话:13311076167  2014-12-03 16:14
赔偿看窒息是否是由医院操作失当引起的,具体可以来电咨询律师。
3 钱亚芳律师  2014-12-03 16:45
如果经鉴定是因为医院过错而引起的,那么可以要求医院赔偿实际损失及精神损失费。
4 陈晓云律师  2014-12-03 17:10
须经专业机构鉴定,依据鉴定结果处理
5 李圣律师  2014-12-03 17:25
这个具体赔偿计算,需要根据你患者的情况,在法律法规的规定下,去详细计算的,如果你有这方面的需要,提供资料,律师可以为你计算。为了能够最大限度的维护您的权利,建议尽快封存病历资料,以证据保全。咨询专业从事医疗法律纠纷的律师,如果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可致电我手机咨询。
6 姚发明律师  2014-12-04 08:46
建议先向卫生局投诉后,进行医疗事故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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