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生子女合法权利 律师你好,我想请问一下是否有法律规定超生子女必须要年满十四周岁之后才能享受合法权利?我们村最近卖了一些土地,说是按人头分,但是却因为是未满十四岁的超生子女并且没有赶上当年的土地承包没有土地为由,而不享有这个权利,但是应该缴纳的社会抚养金几年前就交了,而且也有户口,请问在这样的条件之下,未满十四周岁的 超生子女是否有权利要求得到平等对待。
2010-12-22 13:22 cy1008……(四川-绵阳)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张联平律师 电话:13881245837 2010年12月22日 16时38分
你们村委会的说法不合法,农村土地承包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土地管理法都有相应规定,你子女有权享受同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