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这是有法律效力的借条吗?急!急! 借条
经鹧鸪江二队社员代表会同意暂借到柳州市郊区检察院退回贪污款六万九千五百(69500)元作为继续清查此案件费用。
此据
鹧鸪江二队村民代表
1997年元. 28日
张国 何书还 韦位
李力力 吴微微
经鹧鸪江二队社员代表会同意暂借到柳州市郊区检察院退回贪污款六万九千五百(69500)元作为继续清查此案件费用。
此据
鹧鸪江二队村民代表
1997年元. 28日
张国 何书还 韦位
李力力 吴微微
2010-12-22 11:23 小酒杯(广西-柳州)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李波律师 电话:13407870203 2010-12-23 10:34
这个借条很有歧义啊,不过检察机关向单位或者个人借钱办案是违法的。如果对回复满意的话,请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果还有问题,请按“点此咨询”向本律师发布一对一咨询,谢谢你的关注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