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今年7.24日在单位因为工作受的伤,右手食指近骨两处骨折 你好,我是今年7.24日在单位因为工作受的伤,右手食指近骨两处骨折,当时没有住院,单位说可以报医药费,按照正常工资待遇开支,但我今天(12月1日)伤好上班时找领导报销医药费(1500元)时,领导闲我在家休息的时间长,让我把票据先放到我们队长这里,而不是会计。我很憋屈,我是为单位做贡献,怎么会是这个待遇,我当时同意不抱工伤就是不想与单位闹僵,怕穿小鞋,可是现在领导看我很不顺眼。所以我想补办工伤,取得我应有的赔偿。我想问我可以得到什么赔偿,工伤对单位有什么影响,单位报复喔怎么办?谢谢律师!
2014-12-01 12:37 ask201……(内蒙古-鄂尔多斯)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胡爱军律师 2014-12-01 12:50
需要申报工伤,评定等级,根据等级支付伤残补助金
2 110网律师 2014-12-01 15:21
你好,可以先申请工伤认定,再进行工伤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伤残补助金。
3 孙新律师 2014-12-01 16:07
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单位打官司,可不是仅仅赔偿医疗费这么简单,要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果解除劳动合同,还要支付一次性医疗和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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