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法院可以起诉被告吗? 您好,我父亲欠债躲藏至今下落不明,我一直关注中国法院报的公告,输入父亲姓名,有一条是上海银行起诉的公告,由于公告只有姓名,没有身份证一类的东西,我无法确定是不是我父亲,父亲的户口所在地不是上海,不知道是不是同名同姓,还是上海银行可以在上海的法院起诉异地的被告呢?
2014-12-01 09:30 一切顺利70(天津-和平区)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刘永超律师 电话:17622816290 2014-12-01 09:57
你好,可以为托律师,代为查询核实上述问题。
2 任玉山律师 2014-12-01 09:41
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
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
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四条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五条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六条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
院管辖。
第二十七条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
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八条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
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四条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五条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六条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
院管辖。
第二十七条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
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八条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 孙新律师 2014-12-01 09:59
具体问一下上海的法院。
4 孙新律师 2014-12-01 10:30
可以为托律师,代为查询核实上述问题。
5 杨立宝律师 2014-12-01 10:49
看你父亲是否与上海银行有业务
6 刘秀章律师 2014-12-01 11:05
可以的,约定管辖优先
7 陈晓云律师 2014-12-01 13:48
与上海法院核实
8 王德民律师 2014-12-07 14:12
可以委托上海律师到法院查询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