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按劳动法得到相应的赔偿吗? 我叫杨建伟,女,27岁,自08.06.24开始在天达津南分公司上班,从08.09.01签订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可是09.04.03我被该公司无缘无故解聘,知道今日已经有5天了,该公司也没有给我一个理由,请问我能按劳动法起诉该公司吗?我有多大希望胜诉?
2009-04-08 09:41 666666……(天津-大港区)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09-04-08 12:12
要求赔偿2个月的工资,可以申请仲裁解决。
2 孙新律师 2009-04-08 09:45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经济赔偿两个月比较有把握。至于超过一个月没有签合同的双倍工资就要看你有没有证据。
3 孙金刚律师 2009-04-08 10:00
申请仲裁,100%可以要求公司支付2个月的工资补偿。
4 孙新律师 2009-04-08 10:22
应该可以!
5 孙新律师 2009-04-08 13:43
你好申请劳动仲裁。胜诉希望很大
6 2009-04-09 17:18
如果公司拒绝支付经济补偿,以及有拖欠工资及保险费等现象,你可以申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