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算是工伤 我是德化人,前几天我一个朋友叫我去他厂里帮忙他做事,已经做了两天了,就在第二天晚上8点左右出厂买烟在回厂的路上不小心摔到路下去,导致手骨头断。目前已经在德化中医院医治了将近一万元,我朋友他帮我出了2500,就没帮我出了,请问这样的伤能不能算是工伤?他是否要帮我出全部医疗费用?
2010-12-21 15:59 周昌炽(福建-泉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苏奕欣律师 2010-12-21 16:29
工伤,是建立在有劳动合同,或是事实劳动关系的基础之上的,可以去劳动行政管理部门工伤科申请认定;
或是,
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可以走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之路。
或是,
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可以走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之路。
2 110网律师 2010-12-21 23:22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你与工厂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你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但是根据你的描述,你是由于自已出去买烟而摔倒受伤,不一定能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你与工厂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你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但是根据你的描述,你是由于自已出去买烟而摔倒受伤,不一定能认定为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