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用 ---如何处理 您好!我想请教您一个问题。事情是这样的:我有一位二爷爷(我父亲的亲兄弟)是孤寡老人,无妻无子女。从70年代就一直是我父亲和我们兄弟们一起赡养他,并赡养他到去世(89年),去世的时候也是我们家给安葬的。80年代包干到户的时候,我二爷爷承包的耕地山地(他是我们同一个村,但是另外一个村民小组)也是我们家一直使用至今。村委会,包括他那个村民小组一直也没有提出异议,加上现在也没有进行土地调整。我们家就一直使用了我二爷爷承包经营的耕地山地22年了。现在我们县城旁边在建设高速公路,需要征用我二爷爷的山地。我爷爷的那个村民小组就认为我爷爷是孤寡老人,并且已经去世了。所以他们认为征用山地的补偿费,我们家是完全不应该得。请问你,这样的情况,那笔征用山地的补偿费,是不是应该我们家得到才是?还是我们家应该得到部分?谢谢你!请你帮助我一下。
2010-12-21 15:21 方同志(江西-赣州)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超级账号5律师 2010-12-22 16:58
你们不是法定继承人,没有继承权。
同时,农村承包土地是以户为单位承包的,通常也不涉及继承,如果承包人去世,由其同户口人继续承包,没有同户人的由集体收回。
同时,农村承包土地是以户为单位承包的,通常也不涉及继承,如果承包人去世,由其同户口人继续承包,没有同户人的由集体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