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 公婆1995年自己盖的180平米平房,2004年在楼上加盖了一层。我2008年3月嫁给现在老公,当时结婚时我们是用楼下的婚房!楼上是我老公的哥哥住。老公的哥哥有躁狂症。2008年12月我生了儿子。2013年12月房子拆迁,当时楼上属于违章,不算平方,楼下的180平米没有违章,算平方。另外,政府补贴了我和老公还有儿子一套76空平方房子,就是还需要添钱才能拿到房子。我老公哥哥得了一套70平方年租房。相当于拆迁总共分了四套房!现在我公婆不想给我们房子了,说这房子当初是他们盖的,请问我们有权利拥有拆迁分的房子吗?如果我们上诉,要拿回我们的所得,我们应该得到多少房子?
2014-11-26 11:13 纯中药驻颜芙……(江苏-宿迁)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李三勇律师 电话:13311076167 2014-11-26 15:00
您好!
拆迁安置协议里你们属于被拆迁安置人,应当有你们的份额。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搜集证据,诉讼维权。
拆迁安置协议里你们属于被拆迁安置人,应当有你们的份额。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搜集证据,诉讼维权。
2 周网龙团队律师 2014-11-26 13:56
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建议要收集证据,
3 陈晓云律师 2014-11-26 15:29
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直接起诉